关于2023年参保毕业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6-01浏览次数:930

校区参保毕业生

为做好参保毕业生门诊医药费报销工作,根据《管家婆正版四不像图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》(合工大政发[2010]136号)文件精神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本次门诊医药费报销,2023年即将毕业的参保大学生,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销,特殊情况委托他人,须出具由报销人签授的委托书,方可代为报销。

2.参保学生校外门诊医药费报销,须携带本人学生证、校区医院转诊单(急诊除外)、定点医院门诊发票(大于500元的医药费用需提供收费明细)、就诊病历以及学校交费的农行卡,否则无法报销。电子发票严禁重复打印报销,如经核查出现重复发票和虚假发票,责任自负!

3.根据学校文件规定,学生报销按保险年度进行,年度限额为2000元。本次所报医药费发票期限为:2023424-202369日。

4.请同学们仔细整理好发票等报销单据,系统无法重复进入报销,集中报销期间,每位学生仅可结算报销一次

5.报销地点:校区医院三楼301

报销时间:69日上午8:3011:30;下午14:3017:00。

6.咨询电话:0563-38316160563-3831120


请校区各系务必通知到全体毕业生,并请同学们相互转告!

 

 

校区医院 财务与资产管理办公室 学工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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